股东在出资期限届满前转让股权仍可能要继续承担出资义务——兼评新《公司法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

出庭是一门艺术
查看更多

北京初亭律师事务所

Email office@chutinglaw.com

电话 (+86)10-6708-1288

传真 (+86)10-6708-5344

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8号院哈德门广场1号楼东座5层

北京初亭(苏州)律师事务所

Email office@chutinglaw.com

电话 0512-85556086

传真 0512-85556086

地址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华池街88号晋合广场2座1501